1978年出生的王殿学风华正茂,按常理他该在自己的“首席记者”位置上享受待遇和尊敬,但他冒着转型风险,一步跨界到律师,迈出再次创业的脚步,其中的纠结、艰辛可想而知。此时,家人朋友的支持理解显得弥足珍贵,他没有经历我们想象中的重重阻挠,而是迅速扬帆起航。“投笔从辩”跨界飞扬记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殿学律师
《法制日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这几个响当当的媒体从业履历一列出,让记者不由得对即将见面的王殿学律师颇为好奇。作为曾经的记者同行,对首席记者的敬仰自不必说,关键是他自转型律师一年多,竟能于群雄逐鹿的律师界掀起风云,记者是更想探探个中“秘籍”了。
想象中的犀利记者气质还在脑中萦绕,怎料刚见面的王殿学谦和大度的文人形象彻底扫除了我的小紧张,闲话家常的氛围瞬间柔和了这场采访的气场。
王殿学不疾不徐的语言节奏中透出他低调沉稳的风格,面对记者整出几个刁钻问题想引发话题点时,一一被他化解于无形。记者决定干脆来个开放式采访,太极状态告一段落。
记者生涯壮志已酬
化茧成“律”为哪般
1978年出生的王殿学风华正茂,按常理他该在自己的“首席记者”位置上享受待遇和尊敬,但他冒着转型风险,一步跨界到律师,迈出再次创业的脚步,其中的纠结、艰辛可想而知。此时,家人朋友的支持理解显得弥足珍贵,他没有经历我们想象中的重重阻挠,而是迅速扬帆起航。
记者的好奇心此时又被引发,刨根问底地问了几遍:“到底为何要转行?”没有高大上的粉饰,王殿学实在地道出肺腑之言:“在互联网冲击下的传统报业纸媒,发展空间已大受局限,而自己还有梦想和冲劲。基于所学专业是法律,故律师行业最终成为抉择首选。”
开弓没有回头箭。纵观王殿学转行后的斐然成绩,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他接下福建许金龙案、吉林省公安厅超额扣押2000万十年国家赔偿案、广西阳朔一尺水公司4亿资产受损最高法院申诉案、福州阿波罗酒店10亿资产转让系列纠纷案、“跨5000公里伤人”错抓张嘉伟案、丹东中院19年执行不了镇政府案、辽宁袁诚家财产返还案、山东12年前中学生强奸杀人案申诉等案件,一桩桩重大疑难的案件被他抽丝剥茧地捋清、解决,他究竟是如何完成这华丽转身的?
抽丝剥茧
冤案终得昭雪
福建许金龙案自然是王殿学的得意之作,记者上网查询了相关案情。
1994年1月,福建省莆田县(现为莆田市荔城区)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在家中被害身亡。莆田县公安局经侦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为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4人。案件侦查阶段,除许金龙外,其他3名嫌疑人供述称参与了抢劫杀人,并分别分得3000多元现金和若干首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抢劫罪判决4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4名被告人及其亲属声称无罪并称此前遭遇了刑讯逼供,便开始申诉。
王殿学说:我自2015年5月开始加入许金龙案的接力申诉,当时感觉家属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期盼,但又明显是希望之中的挣扎。此后,我与同所的张雪峰律师、吴迎成律师一起,和福建高院多次沟通,争取阅到了案卷。这是许金龙案申诉过程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同意律师阅卷。通过阅卷查阅到了21年前许金龙案的所有证据,从案卷中发现了之前侦查机关的重要证据造假,并与其他律师一起公开呼吁尽早进入再审阶段。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许金龙案作出再审决定。
2016年2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莆田中院开庭再审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一案。福建高院再审认为,本案缺乏与原判认定事实相关联的客观性证据,如现场留有血迹、口液等生物证据,但未见相关鉴定材料,入户撬痕与认定的作案工具大号螺丝刀未做痕迹比对等。陈国太原审时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原判认定原审4被告人有作案时间的依据不确实、不充分。现有证据不能确证原审4被告人有作案时间。原审被告人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有罪供述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院认为,全案证据不能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明体系。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4被告人有罪,依法应予纠正。福建高院当庭宣判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无罪,还在服刑期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被当即释放。
福建省检察院曾针对此案向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检察建议,该案也因此被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王殿学说,冤案毁掉了许金龙等4个家庭几代人的生活。这个案件能够昭雪,正是因为许金龙等的家人生死接力,也是一些公民代理人和律师不懈努力的结果。
如果说许金龙案能得以平冤昭雪是几位律师通过阅卷发现问题的共同智慧结晶,那么王殿学和同所刘志民律师代理的“跨5000公里伤人”错抓张嘉伟案则能体现律师在调查取证方面的功力。
2016年1月24日,广东省四会市城中街道某酒店停车场发生一起因汽车倒车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四会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经侦查发现,该涉案车的车主叫张嘉伟。警方随即调出张嘉伟照片,经案发现场目击者指认后,将张嘉伟列为犯罪嫌疑人。3月8日,张嘉伟被广东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同年4月25日张嘉伟在北京旅游时被北京警方抓获,随后四会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5月9日,即张嘉伟被批准逮捕的最后期限,四会市检察院对张嘉伟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之后,张嘉伟被释放。
王殿学向记者讲述了该案的办案过程。他说,事发后,张嘉伟家属找到京师律师刘志民和我,请求我们两位律师为其儿子讨还公道。我们听完案件经过后觉得该案很蹊跷、复杂,必须尽快处理,所以当天晚上就动身前往广东省四会市,有些要准备的材料也都是在飞机上完成的。到达四会后,我们在看守所外等待会见当事人。其间,因为时间紧急,我们向有关部门递交的律师辩护意见等材料都是在石头台上完成的。
王殿学介绍,会见了案件的当事人并向其了解情况后,他和刘志民律师对案情进行了缜密的分析,得出张嘉伟是无辜者的结论。没有停歇的两位律师及时与张嘉伟的家人沟通,寻找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证据,也调查了张嘉伟所有的通讯记录以及乘车记录。他们发现,案发当天10点,张嘉伟在内蒙古赤峰市上健身课,不可能会在5000公里之外的广东行凶伤人;查不到案发前后张嘉伟前往广东省的飞机、高铁、长途汽车等乘坐信息,广东省内也并未出现其手机漫游信号;张嘉伟新车的里程表显示只有3346公里,而赤峰到四会的单程距离约为2500公里,来回至少5000公里,这与里程表数完全不符。确凿的证据显示张嘉伟不在犯罪现场。他很可能是被“套牌车”所害。
之后,王殿学、刘志民两位律师多次与四会警方交涉,并向其提交了人、车均不在广东四会的证据,但一直没有得到警方的回应。眼看检方的批捕期限将至,两位律师万分焦急,再次与四会警方交涉,最终,在批捕的最后一天期限即5月9日的晚上8点,四会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那一天广东四会大雨倾盆,当事人及律师从早上9点到晚上8点一直在检察院门卫接待室等候消息。四会市检察院对张嘉伟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一直到深夜,律师与家属才在看守所外接到张嘉伟,并取得释放证明。5月14日,张嘉伟与家属到赤峰市红山公安分局领取到侦查终结通知书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后来,经警方全力侦查,5月23日,广东肇庆警方将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对套用车牌及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6月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执行逮捕。
王殿学律师说,张嘉伟的遭遇让人很纠结,一场不该发生的案件却上演了14天,给张嘉伟本人及其家属的精神打击巨大,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活。但律师依法维权,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成功阻断了这起错案的延续。所以作为律师,竭诚为当事人服务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感谢记者生涯积淀
敬畏律师行业转变
在接受采访中,王殿学律师总是蹦出些真实不虚的直言:“起先转型阶段,一些媒体记者朋友真的是帮了不少忙。”这声感叹发自肺腑。
他坦然诉说起自己在新京报任职时期的收获、对南都时期激情的回忆……娓娓道来处,无不体现出他曾经作为媒体人的自豪和感怀。
回顾近一年来的转型之路,王殿学认自己完成了六大转变。一是自信心显著增加,适应了律师圈的斗志昂扬,又保持了记者的敏锐与现实。二是思维方式的转变,由较为消极的批评性思维,转向较为积极的建设性思维。三是由记者的偏被动型工作方式,转为律师的主动型工作方式。四是由写到说的转变,当律师时说的功夫明显比当记者时要强得多。五是从菜鸟律师到办案律师的转变。六是从个人到团队的转变,记者很多时候要单打独斗,但律师必须得有自己的团队,包括外围的支持团队。
而今迈步从头越
知有余而补不足
倾听王殿学的述说,会很明显感觉到他性格中稳健而内敛的特质。他总是在选择一种适度的表达方式来阐述对自己的评价,绝无嘚瑟和炫耀之嫌,反而是在谈到自己面临的挑战和不足时,他剖析得很深入。
第一大不足:他认为自己的思维转化要进一步完善。作为媒体人,对报道要求有充分依据。而做律师则要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举出的证据在法庭上具有说服力,可以很深入,甚至很极致。
第二大不足:他认为表达能力一定还要更上一层楼。纸媒记者很能写,但说并不是放在第一位的。而律师恰恰相反,律师在法庭之上的应变能力、控场能力往往要体现在语言表达上。
听到一个律师如此剖析自己的不足,记者此时已经汗颜。人家已经成为风云人物了还如此这般深刻思考,难怪他跨界后飞速成长。现在才刚刚转型,初露锋芒已如此厉害,待渐入佳境之时岂不所向披靡?那句至理名言是不是该换词——“失败是成功之母”有所偏颇,其实不断地检讨和总结经验才是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
不知不觉采访已近尾声,记者最后问了一个问题:“您感觉当记者的情怀重,还是当律师的情怀重?”
略微沉吟之下,他给出了坚定地回答:都很重。
做媒体人心怀家、国、天下,政治敏感度很高,记者有时前卫而敏锐,对人思维的逻辑性、真实性要求很高,对文字表述的严谨要求也高。
做律师要沉下心来,将情怀放置于案件里。你若不深入其中,不深挖事实,不探究法条,不付出法律人情怀,如何与当事人和法官交流顺畅呢?
面对这位跨界的律师,忽然想起毛主席的一句诗词:“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一个人,同时身负媒体人、法律人的情怀与特质,在他未来的律师生涯中,必将有意想不到的建树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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