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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因增资导致股权变动须报批

类别:asp源码 日期:2020-11-28 23:36:10 人气: 来源:

  圣洁神艾斯特莱雅财政部网站11日消息,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国有金融企业本级因增资导致国有股权比例变动的,须依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增资导致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金融企业控股权的,财政部门须报同级人民批准。

  通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完成公司制、治理结构健全的,所属子公司增资行为原则上由集团(控股)公司按照公司治理程序自主决策。派驻国有金融企业的股权董事应当按照授权办法、本办法和派出单位的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其中,重点子公司因增资行为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的,须报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重点子公司由集团(控股)公司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金融业务布局、财务管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投资行业范围等因素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控股)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及当期净资产占集团(控股)公司本级净资产超过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5%)的各级子公司。国有金融企业应建立重点子公司动态名录,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国有金融企业未完成公司制、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所属子公司增资行为须报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行政事业单位(除金融管理部门外)所办竞争性国有金融企业因增资行为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的,按现行管理体制,报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

  “村里去年给了厕所,看上去都挺好,可家里一年也用不上一次。”陈福胜说,他家住在地势较高的村北,水压较小,水冲式马桶压根用不成,只好把厕所当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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