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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类别:源码环境 日期:2020-5-7 9:02:39 人气: 来源: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4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7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注:①本基金合同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包括股票、权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金、应收申购款。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 15 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5%)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

  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

  股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包括: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核心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港股通价值精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息系统以及人工控制等方法,严格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和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对象库和交易对手库管理制度、投资信息保密措施,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性。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分配的原则,了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平。在风险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现象。

  总体来看,2019 年国内经济的表现超出预期。尽管内外部环境都存在一定压力,但随着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的加大,国内经济逐渐企稳,并在四季度呈现复苏的迹象,全年 P 增速有望保持在 6.2%左右的水平。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来看:投资方面,随着四季度地方专项债的提前下放,以及房地产“因城施策”的继续推进,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均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对经济起到支撑作用;出口方面,尽管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负面影响,但全年的进出口额均较 2018年有所增长,贸易顺差进一步扩大。下半年中美之间出现缓和迹象,外部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降低;消费则持续表现稳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消费升级的趋势也仍在继续。通胀方面,

  2019 年 CPI 同比上涨 2.9%,超出年初的预期,也创下自 2011 年以来最大涨幅,生猪价格的快速

  国际经济方面,2019 年全球经济表现较为疲弱。发达经济体如美国、欧洲、日本经济增速整体处于下行通道,贸易摩擦以及英国脱欧均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降息潮”再次:美联储 2019 年三次降低联邦基准利率,欧元区下半年重启资产购买计划,新兴经济体也纷纷降低利率,负利率在全球进一步蔓延。

  国内货币政策方面,宽松成为 2019 年的主基调:从年初的降准,到年末的降低 MLF 和 LPR

  利率、7 天和 14 天逆回购操作利率。银行间的流动性较为宽裕,隔夜利率更是一度降至 1%以下,

  处于历史最低区间。1 年期的 AAA 同业存单收益率全年下行 40bp 至 3%,长端利率债则呈现震荡走

  国内股市在 2019 年涨幅明显。一方面,2018 年市场在各种负面因素影响下跌幅较大,许多

  行业估值跌至历史最低区间,价值凸显,如白酒、家电、建材等行业;另一方面,随着逆周期政策力度的增加,部分行业呈现复苏的迹象,如养殖、电子、传媒、医药等行业。与此同时,市场的分化也进一步加剧,不仅体现在行业与行业之间,同一行业内的不同公司之间也是如此。

  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债券部分保持中短久期以及高等级的配置,在震荡市中操作较少;股票部分,上半年以增加仓位为主,下半年则逐渐降低仓位并兑现部分收益,持仓以蓝筹股为主。同时积极参与新股及科创板打新,增厚了组合业绩。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A 为 8.06%,C 为 7.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36%。

  展望 2020 年,国内经济有望呈现弱复苏状态。第一,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

  也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逆周期调节政策的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强;第二,外部环境从不利转为有利。随着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的签署,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出现缓和,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有望降低;同时,低利率环境也有利于全球经济走出疲弱的状态;第三,通胀高点过后,国内的货币政策空间也有望进一步打开。2019 年四季度,能繁母猪存栏出现环比改善,2020 年猪肉价格走势大概率呈现前高后低的状态,有望缓解对于货币政策的制约,对股票和债券投资提供较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健全、、有效、相互制约和成本效益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基本管理制度、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认真执行了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实施了三层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作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运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监察稽核程序、方法和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地开展工作,实时监察关键业务风险点,每季进行定期稽核,监察稽核内容涵盖了基金投资、基金交易、研究策划、产品创新、基金销售等各项业务的每个环节和公司信息技术、运作保障、综合管理等工作。监察稽核人员在历次监察稽核工作中,认真、有效地提出了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督促各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防范和化解了业务风险。本年度公司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按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监察稽核工作报告。

  监察稽核和内部控制的重点是确保公司经营及所管理基金运作的合规,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建立健全投资体系和风险评价体系,加强投资决策流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严格防范市场行为、内幕交易行为和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严格防范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基金合同的承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无市场、内幕交易和不当关联交易行为,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诚信、稳健、规范、创新”的经营,继续完善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实时监督和控制,完善电子手段,使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得到提高。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旨,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佳利益并使本基金管理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总经理、运行保障部总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其持续适用。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性。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研究,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进行了 1 次利润分配, C 类基金利润分配金额为 11,961,392.98 元,符合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1.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1455 元,A 类基金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系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基金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系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基金合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系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基金合

  资基金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转型而来。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42 号文“关于准予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设立募集规模

  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投资基金保本周期为 2.5 年,2018 年 10 月 29 日为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

  周期到期日。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由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在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到期期间内,即 2018 年 10 月 29 日(含)

  起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含)止,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自 2018 年 11 月 2 日,长城久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权证、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包括股票、权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金、应收申购款。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和其他相关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等,如果该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且该种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1)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让方缴纳。

  的,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国债、地方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充通知》的,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的通知》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

  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未缴纳的,不再缴纳;已缴纳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

  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注: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亦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有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在附注 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外(如有),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如有)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上表为其他价格风险的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投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于上年度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未持有股票投资、权证投资等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无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81,615,848.00 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注: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注: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交通银行发行主体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管理小组分析认为,相关违规事项已经调查完毕,行政处罚决定也已经开出。考虑到此次处罚金额相对上一年的经营利润占比较小,对于公司的未来财务并无重大影响。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交通银行进行了投资。

  注:上述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自 2019 年 12 月 18 日起,姜然女士不再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目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持续至本报告期。

  2、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通知托管人。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客服邮箱:.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柳晋阳公司旅游https://www.uz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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