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事实上,相当于让市场经济中的法人主体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这即是“一照一码”的最关键环节,也是打造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石。
从本质上来看,现代市场经济既是一种商品交易经济,也是一种契约和信用经济。信用是助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无信不立”自古就成为社会和标志。
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中肯下的一块硬骨头。只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才能促进市场主体开展各种市场活动过程中采取统一代码进行登记和注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环节。对审核部门来说,代码统一后也必将减少审核难度和费用。
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按照经济学家科斯的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成本越低,交易效率越高。在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上,如能将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甚至将来对个人信用进行统一化处理,就能有效查证交易双方信用信息,增强互信度,降低管理和风险成本,减少交易和违约费用。
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助于推进统一大市场体系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是我国市场经济核心主体,市场资源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体系中进行交易并优化配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越统一、越清晰、越高级,其市场交易、配置资源的效率就越高,地域范围也就越广,从而越有利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体系建设。
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助于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进程。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规则必须与国际接轨。众所周知,国际经济是明显的信用经济,规则经济。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让我国市场经济更加与国际信用经济制度规则相接近和匹配,进而推进我国市场经济更快国际化。(历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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