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谷歌和甲骨文两家公司的律师分别向陪审团做了结案陈词。陪审团由十人组成,他们将在本周决定谷歌应用Java API研发系统是否构成对甲骨文公司的侵权。这起案件不仅仅关乎90亿美元的赔偿,它也改变着开源软件的使用规则,从而对科技产业的未来发展构成影响。
Java是一种编程语言;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ce)是一种应用程序接口,是软件系统不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通过APIs,Java可以协调软件和硬件以避免不兼容问题。2010年8月,甲骨文在美国北区地方法院起诉谷歌,称系统有37个API包了其Java版权。
Java由Sun公司研发。2009年,甲骨文成为Sun公司的新东家后,也得到了Java的控制权。
收购完成后,谷歌和甲骨文再次就Java许可使用的问题进行了接触。“谷歌所应用的Java程序均有开源许可,但平台上开发者进行的开发却说不准。”Daniel Fuller在《技术对话:谷歌对战甲骨文的细节》一文写道,“两家公司在2010年7月就法律许可及版权侵权问题进行了讨论。谷歌曾试图寻找Java的替代品,但没有找到合适的。”
在此次讨论后不久,即2010年8月,甲骨文在美国北区地方法院向谷歌提起了诉讼,称其系统有37个API包了其Java的版权。一场诉讼拉锯战就此。
第一场官司就打了将近两年。2012年5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版权法案》(Copyright Act)102b条款,由于API只是系统或操作的方法(system or method of operation),所以无法获得版权。版权的是表达的,并不表达中所包含的方法或思想。
甲骨文并不接受这样的判决。带金字旁的女孩名字2012年10月,甲骨文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5月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认为,美国版权法作者的原创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计算机程序”也在该定义范围之内,因此适用于版权法。所以Java API是可以获得版权的,但并不排除谷歌对其拥有合理使用性的。
难以接受败诉的谷歌在2014年10月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调卷令,请求最高院介入。2015年6月29日,美国最高院在关于诉讼文件最终部署的移送命令中,了谷歌的调卷令申请。该案件发往联邦法院进行审理,“合理使用”则是此次的辩论焦点。
“合理使用”起源于1790年的第一部美国版权法。现行美国版权法中有关“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评论、新闻、学术交流、研究等等。此外,还需要考虑使用的目的、版权作品的性质、当事人使用的数量和内容的实质性以及对版权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等四个因素。
“这常重要的案件。它不仅关乎谷歌,更关乎整个科技行业的发展。” 谷歌律师Robert Van Nest对陪审团说,“我们从一无所有打造了平台,应用的是谷歌的技术,当然也采用了些开源程序。是了不起的产品,也是创新的平台。”Robert Van Nest认为Java语言是开源和免费的;在Sun公司时期,APIs同样是开源和免费的。对于Java APIs采用了全新的应用方式,“这种应用此前没有,现在也没人做到。”
Robert Van Nest认为这是典型的“合理使用”。此前Java APIs只应用于电脑系统,而谷歌工程师将其扩展到智能手机系统。“帮助了Java,开发者不必学习新的语言就可以在平台编写程序。对于智能手机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甲骨文自己的专家在杜克大学教学也是应用编程。”
甲骨文公司的律师Peter Bicks则认为判断案件其实“非常简单”,“你不能在别人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拿走别人的东西使自己获益。”Peter Bicks称,谷歌复制了11500行代码,将其放入了系统。此外,Java SE此前曾应用于智能手机系统,比如早期的黑莓手机。
对于APIs“和免费”的观点Peter Bicks也表示反对,“每个人都以为他们不需要许可,但许可文件里可没有这么说。”Peter Bicks列举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学术和研究。“并不属于任何一项。”Peter Bicks说,“在2008年到2015年间,营收了420亿美金。”
开源软件的源代码对,程序员可以看到底层源代码。只要遵守,开发者可以进行修改并修复漏洞。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都被“开源”所推动。众多科技公司的员工会向全球开发者共享程序代码,而被其他开发者完善的程序也是对最初开发者的回报。
据了解,好的源项目常常吸引成百上千的程序员来改进。对于资源较少的初创企业,开源软件显得更为重要。
早期的开源社区相对“”,但情况正在变得复杂。开源社区推动的是版权,却依然存在专利权。版权作品的表达形式,专利权则技术方案本身;版权在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专利权则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人。
“开源软件放弃了版权,是为了让软件流通。但最近开源社区也出现了‘专利蟑螂’,他们把没有版权的东西申请专利,再放回开源社区。他人使用后再进行诉讼,来获取补偿。”大学院博士黄菁茹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我们了解到很多中国企业在使用开源软件,但没有进行相关研究,相应的行业规范也没有形成。”
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开源软件也成为一些企业牟利的工具。《纽约时报》报道称,在所有的开源软件中,四分之三已经被用于为企业牟利。而甲骨文和谷歌之间的纠纷实质,是争夺对系统技术变革的控制权。
“随着产业化加强、终端应用的增多,我们看到开源许可证出现了分化。一些许可证兼容专利,但不可以将专利作为壁垒,应该是友好的。”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对记者说,“但开源领域依旧存在陷阱和风险,它是一个丛林,常常埋伏一些不容易被发现的专利。企业都有利益追求,而知识产权是最好的武器和工具。企业做大了往往很难共享自己的利益。”
张平认为,甲骨文和谷歌的案件也提醒中国企业应用开源软件要保持谨慎态度,弄清楚许可证内容并遵守“开源”的约定。无人机、定位系统等新兴技术领域的强者要有合作意识,将一些开源的专利作为防御性长城,而不是相互拆台。
“从知识产权的竞争力来讲,我们同依旧差得很远。即便被称作自主知识产权的北斗卫星产业的核心专利,华为有几十件,高通则拥有将近300件。我们依旧需要成长。”张平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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